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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2-00198 [ 发文字号 ] 渝乡振发〔2022〕87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发布日期 ] 2022-12-17

        市乡村振兴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的工作要求,近日,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山东省协作重庆干部管理组联合印发重庆市《“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当前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工作,切实化解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切实带动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增收致富。

        方案全文如下:

        “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重庆市拟利用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帮助脱贫地区解决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有效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积极组织动员相关方面力量,帮助解决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有效扩大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销售规模,促进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助力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情况。各区县梳理本地农产品滞销情况,以蔬菜、畜产品为重点,以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和18个原市级深度贫困乡镇为重点,结合当前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对产业覆盖面广、生产规模较大、与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紧密关联农产品的滞销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梳理,筛选推荐滞销农产品销售经营主体,由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乡村振兴局。

        (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帮扶。聚焦脱贫地区滞销卖难农产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采购,帮助销售。一是协调山东省加大消费帮扶力度,14个脱贫区县与山东省协作地市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鼓励支持山东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积极采购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充分发挥山东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散中心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与脱贫地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签订农产品供销、直采协议,帮助销售滞销农产品。二是协调9个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加大采购力度,继续把消费帮扶作为定点帮扶工作重要内容,重点组织高等院校、金融机构、中央企业和军队等方面加大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采购和帮助销售力度。三是支持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助力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销售,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企业在资金、技术、渠道等方面优势,积极参与消费帮扶行动,持续扩大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

        (三)搭建消费帮扶对接渠道。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根据各区县报送的滞销农产品和经营主体清单,梳理汇总形成消费帮扶农产品目录,向9家中央定点单位、鲁渝消费帮扶协作、市级帮扶集团、区县结对帮扶和电商平台企业等社会力量定向发布,并筛选带动效果好、产品品质高、价值总量大的滞销农产品目录,由国家乡村振兴局推荐给承担东西部协作任务的东部8省(市)、有关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电商平台企业等定向发布,积极搭建消费帮扶对接平台,不断拓展销售渠道,加大采购或帮助销售力度,有效解决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三、工作安排

        “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分为三个阶段推进。

        (一)行动筹备阶段(11月下旬前)。

        指导脱贫地区梳理本地农产品滞销情况,结合当前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对产业覆盖面广、生产规模较大、与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紧密关联的农产品滞销情况进行排查梳理,汇总形成脱贫地区需要帮助销售农产品情况统计表。(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下旬—2023年1月底)。

        1.鲁渝协作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协调山东省动员山东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行动期间加大力度采购重庆市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重庆市组织脱贫地区农产品到山东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充分利用山东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货源集散快、人流密集和区域辐射广等优势,依托农贸会、展销会等平台,拓展批发零售、社区团购等形式,集中推介、展示、销售重庆市脱贫地区农产品,与农产品经营主体建立稳定供销关系。(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山东省协作重庆干部管理组牵头负责)

        2.结对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发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市级帮扶集团、“一区两群”协同发展等消费帮扶机制作用,集中用好预算采购、工会经费采购等政策,按照就地就近解决与帮扶力量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市级帮扶集团采购联系帮扶区农产品。中心城区优先将结对帮扶区县农产品纳入采购范围。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开展“抗疫助农爱心购”活动,自发购买、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级帮扶集团、各区县牵头负责)

        3.高校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好消费帮扶进高校工程,推进消费帮扶稳步提高,指导市内高校通过食堂采购、教职工购买等方式,采购或帮助销售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市教委牵头负责)

        4.金融机构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协调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采购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通过食堂食材采购、员工购买、工会采购和积分换购、理财支持等多种方式,采购或帮助销售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人行重庆营管部牵头负责)

        5.国资企业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协调市属重点国企发挥消费帮扶电商平台作用,引导企业优先通过平台进行采购帮销,拓宽脱贫地区产品消费渠道、扩大市场消费规模。将消费帮扶作为定点帮扶重点任务,推动市属重点国企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倡导市属重点国企各级工会按照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优先安排到脱贫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市国资委牵头负责)

        6.消费帮扶进军营集中行动。指导驻军单位设立不高于10%的年度伙食费定向采购预算,通过协议等方式,直接采购帮扶地区农副产品。依托“重庆市消费帮扶馆”搭建的重庆警备区和驻渝部队消费帮扶平台,发动官兵、文职人员、职工及家属采购帮扶地区农副产品。(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牵头负责)

        7.电商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支持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充分发挥优势,对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销售给予流量、渠道倾斜等支持,聚合优质平台渠道资源,紧盯“12.12” “元旦”“春节”等时点和节庆,通过各类促销活动激发消费市场潜力,合力打造 “惠民、惠农、惠企”的购销新旺季,助力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销售。(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三)总结展示阶段(2023年2月下旬)。

        各区县梳理总结并报送机关企事业单位、鲁渝消费帮扶协作、市级帮扶集团、区县结对帮扶和电商平台企业等社会力量在行动期间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农产品总体情况。市级组织行动成果专题发布会,通报表扬、集中宣传参与积极、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企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在重庆市消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下组织实施。市乡村振兴局做好滞销农产品摸排工作,市商务委会同山东省协作重庆干部管理组负责协调山东省配合开展鲁渝协作消费帮扶组织发动,市教委、人行重庆营管部、市国资委、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分别负责协调本行业帮扶单位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市商务委负责电商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的发动。各区县和各市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配合,牵头做好本区县本集团消费帮扶行动的落地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和风险防范。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对行动期间销售农产品质量、品牌、商标等的监管,防范出现负面舆情,切实保障农户和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帮扶行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级要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发布展示一批销售额度大、帮扶效果好、示范带动强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并宣传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点案例,营造全社会助力脱贫地区滞销农产品销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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