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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2-12-13

        近日,市粮食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渝粮规范〔2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进一步理解优质粮食工程,落实管理要求,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为规范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管理,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及市财政局分别牵头制定并联合印发《重庆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发改粮食〔2019827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产业〔201966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和资金管理进行明确。

        20216月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以下简称《意见》),202111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方案》(国粮规〔2021236号)(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要求。为做好“十四五”期间优质粮食工程相关工作,原《项目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需根据《意见》和《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同时为了优化项目及资金管理,本次联合市财政局共同修订《办法》。

        我市充分运用2017年以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既有成效,大力推进“三链协同”,深入实施“五优联动”,做实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质量追溯、机械装备、应急保障能力、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等“六大提升行动”,打造“十四五”时期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办法》与2019年印发的《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存在以下差别。一是将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进行融合,编制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二是补助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三是项目申报条件调整,由项目申报后组织实施调整为先建后补。《办法》929以及绩效综合评分表

        )总则(第14条)。根据《意见》和《方案》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提出增强我市优质粮油供给能力,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粮油消费升级需要总体目标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针原则。

        (二)组织领导(第56条)。包括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方面的内容。细化市粮食局、市财政局职能职责,明确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和责任。

        (三)项目规划(第78条)。根据《重庆市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项目规划要求

        (四)项目申报(第912条)。包括项目申报、评审和计划下达方面的内容项目原则上采取年度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未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

        (五)项目实施(第1317条)。包括明确实施企业项目建设要求、变更流程建设资料档案化管理和项目撤销方面的内容,同时规范了行政管理部门项目调度要求。

        (六)项目验收(第1822条)。包括验收依据、验收评价企业(单位)申请、验收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七)资金管理(第2326条)。包括补助标准、资金拨付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方面的内容明确资金拨付条件

        (八)监督检查(第2728条)。包括项目和资金监督方面的内容。

        (九)附则(第29条)。包括施行日期方面的内容。

        (十)附件(绩效综合评分表)。重点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几方面对实施项目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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