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民政动态/市级动态
        2022年重庆民政十大改革
        日期:2023-02-06
        字 号:

        01持续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改革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持续完善急难救助、服务类救助等制度,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广泛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综合帮扶机制,实现救助对象“困难有人寻、发现有人帮、救助有路径”,2022年以来主动发现救助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3025人次。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将110余万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予以救助保障。深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施从申请到办结“一站式”救助服务,确保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2022年全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累计受理救助申请8.23万件次,分办转办专项救助1.93万件次。不断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实施救助“扩围增效”,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实行刚性支出扣减政策,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医疗、教育等必要支出和就业成本。2022年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13亿元,对97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5亿元。


        02深化基本养老服务领域改革

            一是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重庆市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面向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分类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资金等多元投入机制。二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行“机构建中心带站进家庭”可持续社会化运作模式,打造“中心带站”联合体162个,整合社区养老服务站1513个。积极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遴选5000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提效行动,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743个、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8000个;建成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60个、护理型床位8000余张。三是丰富基本养老服务内涵。开展“老吾老”计划,积极探索“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全面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对家庭、社会养老予以全方位支持。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普惠作用,在城市开展“三助”基本养老照料服务,在农村推行“四有五助”养老模式。四是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完善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互衔接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积极开展“智慧助老”工程,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及时、便利、有效的智慧养老服务。


        03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加快构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四级服务体系。全市建立1个市级、40个区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650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鼓励有条件的村(居)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点)。全市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031名、村(居)委会儿童主任1.1万名。二是推进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创建。打造重庆未成年人保护形象标识,形成重庆未成年人保护特色品牌。开展乡村未成年人保护,创设“机制+服务+平台+队伍+保障”五位一体的乡村未成年人关爱模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区县探索协调联动、监护帮扶、督查督办、个案会商等机制。深入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县创建。三是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联合市检察院印发《重庆市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出台《关于培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的通知》,加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管。


        04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城市未建成区域社区服务设施,综合提升城市已建成区域社区服务品质。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二是优化功能设置。推行场所服务化,推动由行政化的办公场所向功能化的服务场所转变;推行功能集聚化,推动由单一功能的封闭空间向多元集合的开放空间转变;推行挂牌规范化,规范标牌标识悬挂。三是提升服务效能。推进社区服务供给社会化,丰富城乡社区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推进社区服务岗位综合化,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推进社区服务方式信息化,推广运用“渝快社区”智慧平台。四是创新运营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综合服务体的投资建设和招商运营。打造社区服务品牌,按照一区县一品牌,营造各具特色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


        05创新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有1600余家社会组织从助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活动2000余项。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形成社会组织深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局面。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结对帮扶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结合实际拓展到全市涉农区县。组织有一定实力和能力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山东及其它东部省(市)社会组织,立足国家和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养老、消费帮扶或多样化帮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引导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聚焦产业、就业和消费帮扶,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活动。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组织有条件、有实力的社会组织集中优势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06创新推进“五社联动”机制

            一是坚持党对“五社联动”的全面领导,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把好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二是加快拓展“五社联动”载体,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快培育发展社区基金会、互助帮困协会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不断丰富“五社”参与主题、拓宽“五社”参与渠道。三是深化“五社联动”运作机制,不断丰富“五社联动”服务内容,优化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依托城乡社区等各类社会服务平台,面向居民开展项目化的社区服务与活动。四是持续壮大“五社联动”人才队伍,着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全面促进“五社联动”供需对接,建立基层社会服务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推动“五社”资源清单与居民需求清单的多渠道、便捷化、精准化对接。


        07深化慈善事业改革发展

            一是规范慈善组织运行、监管、发展。市、区县政府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民政和其他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以及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的职责。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和慈善活动,不断提升慈善行业公信力。二是规范慈善活动载体形式。规范互联网慈善活动,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当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规范引导个人求助行为,明确个人求助条件、求助信息真实性责任、受助款物用途及剩余款物处理方式,同时明确法律责任,压实平台责任。补齐应急慈善短板,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慈善活动。三是完善慈善促进支持举措。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税务、财政等部门及时确认和公布具有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明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和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形。加强慈善文化建设,设立“重庆慈善周”,开展“重庆慈善奖”表彰。加强村(社区)慈善,支持设立社区基金会、村(社区)慈善捐助站点。加强慈善人才供给,支持慈善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08深化地名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健全法治,推动科学管理。修订出台《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市、区县两级普遍建立地名管理协调机制,明确民政、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职能职责,定期会商督查重大地名问题。二是挖掘保护,传承弘扬文脉。将“红岩村”“曾家岩”“红军井”等红色地名纳入市、区县两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建立两批市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共211条,3500条地名纳入县级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编制《重庆市主城中心城区消失地名录》《重庆市历史地名图集》,建设重庆地名文化展示馆。三是提升品位,规范命名更名。编制《重庆主城中心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2022年,全市处理不规范地名163条,调整轨道站点名称15个,整改不规范地名标志1055块。四是数字助力、提升公共服务。高标准推进地名普查,共查清11大类地名45.5万余条。率先完成省级地名信息库建设试点,建成市级地名信息库。深化地名审批改革,将主城中心城区的道路街巷名称审批权下放到区级政府。


        09深化残疾人福利保障改革

            一是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动态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8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到90元、二级达到80元。2022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5亿元,惠及残疾人49.7万人。二是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2022年累计纳入保障4878人。对因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三是社区康复有序推进。2022年市级累计投入1500余万元,建设“渝康家园”等康复机构55个,为有意愿的7700余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样化服务,区县覆盖率达100%。四是服务触角加快延伸。在巴南区、永川区、大足区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进一步优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空间布局。


        10创新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

            一是压实三个责任。从严落实领导责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从严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安全生产处罚“季度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两单两卡”,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责任。二是健全三项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日排查”工作制度,每日汇总通报全市民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2022年全市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700多条。建立安全管理“日排查、周抽查、月通报、季研判、年考核”工作机制,运用调度、督办、通报、约谈等多种形式督促履职尽责。建立安全生产四级联合调度网络,加强重大风险防范调度,2022年发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提醒67条。三是推进四大整治。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养老机构2500家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2014个,已整改1973个,整改率达98%。实施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发现安全隐患254个,已全部整改完毕,民政服务机构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率达到100%。实施民政领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养老领域经营性自建房楼栋数716栋,殡葬领域栋数41栋。实施养老防诈骗专项行动,共排查养老机构6115家,完成率100%,共发现问题线索35条,清理或关停9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个,移交其他相关部门23个,完成资金清退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