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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0588903728C/2023-0002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 成文日期 ]2023-01-06 [ 发布日期 ]2023-01-16 [ 体裁分类 ]公文 [ 有效性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万盛经开区“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万盛经开办发〔20231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万盛经开区“活人墓”长效管理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为巩固“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特建立万盛经开区“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万盛经开区“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唐应良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副主任,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员:纪工委监察室、党工委组织部、党工委宣传部、党工委统战部、党工委政法办、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由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自印发之日起,全区范围内禁止违规修建“活人墓”,对之前未发现违规修建的“活人墓”,经举报查证属实后,一律实施拆除。

        三、宣传引导

        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宣传网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赶场日载体,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及“活人墓”长效管理的知晓度引导树立厚养礼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尚。防止出现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经济损失,各镇街务必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任召集人,副组长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民政局负责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会议的日常联络。领导小组会议不定期召开,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二)巡查发现机制。一是各镇街、村(社区)建立殡葬信息员,每个月对所辖区域开展一次巡查,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巡查情况,发现违规修建“活人墓”,及时组织力量快速处置;二是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水利局、农林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要落实力量对各自领域每个月开展一次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规修建“活人墓”的,及时向事发镇街及民政局报告,涉及镇街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快速处置。确因涉及敏感问题,无法处置的,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处置。

        (三)举报奖励机制。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对违规修建“活人墓”行为,实行举报奖励。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民政局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调查处理完毕,给予举报人100元人民币的奖励。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已立案查处的举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予奖励。三是举报人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民政局殡葬管理所领取奖金,并签奖金收条。四是“活人墓”举报奖励费用由财政局负责保障。

        (四)联动执法机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镇街与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建立镇街、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发现违规修建“活人墓”时,依法依规对“活人墓”进行拆除。

        (五)督查考核机制。区、镇街、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大对违规修建“活人墓”的查处力度。将殡葬工作纳入对镇街综合目标绩效考核。镇街实行行政主管负责制和问责制,把殡葬改革暨“活人墓”治理纳入对村(社区)的考核,与年终各项奖励挂钩。村(社区)加强对居民的引导和约束,将殡葬管理的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实施有效的管理。

        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殡葬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行为。对疏于履行职责的部门和殡葬改革工作不力、火化率下降,违规建“活人墓”严重的镇街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有关要求

        各镇街制定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和建立执法队伍后,相关资料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于2022113日前,明确分管负责人、执法人员,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联合执法过程中要主动配合,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传、车辆、保护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

        附件:万盛经开区“活人墓”专项治理执法人员登记表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万盛经开区“活人墓”专项治理

        执法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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