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金发〔2021〕8号
重庆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
获得信贷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金融办(金融工作管理部门),两江新区现代服务业局,高新区财政局,保税港区金融办,万盛经开区金融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渝委发〔2021〕1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8号)文件精神,推动获得信贷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形成市、区县(自治县)两级合力,现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获得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紧扣获得信贷评价标准,聚焦企业融资需求,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工作目标,把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各区县(自治县)要聚焦金融领域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获得信贷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增强企业增信服务、降低企业信贷门槛、减轻企业融资负担,进一步完善银企对接机制、充分匹配企业融资需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稳步推进普惠金融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地。一是落实普惠金融货币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提供延期还款及续贷服务,疏解企业还款困难,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信贷支持。二是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各区县(自治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要配合中央在渝金融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三是创新银企对接服务方式。要充分发挥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续贷中心效能,加强工作通报,强化科技赋能,将企业可以享受的政策“送上门”,建立常态化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四是做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各区县(自治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要积极会同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央在渝金融管理部门,鼓励市场主体用好动产担保统一公示系统,解决动产担保权益登记系统分散、登记规则不统一的问题,提高动产抵押融资效率。
(二)持续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一是设计多元化金融产品。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的科技创新手段,鼓励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加强合作,设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新产品和新场景,合理制定授信期限、还款方式,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满足不同行业金融需求。二是推动首贷扩面和续贷增量。要引导辖区银行机构针对“首贷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等融资服务,提高“首贷户”获得信贷覆盖面。三是精简贷款审批流程。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优化贷款合同签订、抵押登记手续,缩减办贷全流程限时,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服务,提高融资服务便利度。
(三)组织开展金融专题培训到人。要组织辖区金融机构精通业务流程、熟悉业务规则的业务骨干,不定期组织开展获得信贷培训、金融政策宣讲、金融产品推介,动员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参加培训。要学深悟透获得信贷专项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基础学习资料,组织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加强研讨,熟练掌握获得信贷方法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举措等关键要点,促进自身业务能力提高。
(四)全面推动金融政策宣传到户。要充分发挥地方融媒体中心、政务信息等不同媒体和平台的优势,精心策划,广泛宣传有关金融政策。利用招商引资、银企对接会等多种渠道对获得信贷专项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获得信贷宣传片滚动展播,让社会各界全面地了解我市金融营商环境及改革成效。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机制建设。要成立获得信贷工作专班,落实精干力量,全力优化提升服务,针对当前金融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问题,及时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
(二)抓好督促落实。各区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主要负责人做到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问题亲自研究亲自督促解决。要对辖区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及重点人员做好获得信贷工作分类指导。要争取中央在渝金融管理部门支持,定期向区县(自治县)政府领导汇报获得信贷工作进展,解决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信息报送。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金融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报送获得信贷工作的重点亮点、阶段性改革成果、金融机构典型信贷案例以及意见建议。
重庆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