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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5567784755/2023-0038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两江新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6 |
两江新区教育局所属2023年秋季新开办部分小区配套幼儿园委托办园举办权比选竞争公告
两江新区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所属开发商配建装修,建好后移交两江新区教育局。为满足小区居民子女入园需求,规范办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时促进两江新区现存的非普惠幼儿园转普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举办者,特将两江新区教育局所属的4所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两江新区转普的一级幼儿园举办者公开比选竞争,委托承办“优质、普惠”公办幼儿园。
一、拟纳入竞标的幼儿园基本情况
名称(暂定) | 建筑面积(待定,以产权证为准) | 班额(待定,最终以审核为准) | 地址 | 产权单位 | 比选范围 |
中央云璟配套幼儿园 | 3478.91㎡ | 9 | 重庆两江新区中央公园东路保利中央云璟小区8号地块 | 云锦小学校 | A组 |
龙湖昱湖壹号·铂岸配套幼儿园 | 4096.15㎡ | 12 | 重庆两江新区礼贤路1号 | 礼嘉实验小学校 | A组 |
龙湖新江与城·天越配套幼儿园 | 3250.55㎡ | 9 | 重庆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青园路11号 | 竹林实验学校 | B组 |
万科森林公园配套幼儿园 | 4582.43㎡ | 14 | 重庆两江新区长悦路615号 | 金州小学校 | B组 |
二、幼儿园性质
房屋及场地只能用于举办幼儿园,幼儿园的产权性质为国有,办学性质为“优质、普惠”的公办非营利幼儿园,举办者为办学主体和幼儿园的管理主体,在幼儿园管理运行上有自主权。
三、幼儿园举办者和园长的必备条件
(一)举办者
1.举办者具有在两江新区范围内举办过重庆市一级标准的城市幼儿园办园资质,年检合格,年检记录齐全(须提供幼儿园等级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幼儿园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年内企业年度报告证明、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离退休人员还需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3.参与本次比选竞争的幼儿园最近三年内在管理经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须提供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证明)。
4. 举办者在两江新区范围内已有开办的幼儿园且在2020年1月1日—2023年2月1日由非普惠园转为普惠园。如成功竞得举办权的幼儿园为非普惠幼儿园,应在公示前向教育局递交转为普惠园的各项资料,否则取消举办权。
(二)园长
1.具有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2.取得教师资格证和园长资格证,有丰富的幼教管理经验(须提供原件、复印件)。
3.具备一级幼儿园(以等级园证书或文件上的时间为准)担任正园长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园长任职材料以园所盖章为准)。
4.思想政治素质好、管理能力强、热爱幼教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5.举办者如比选成功,园长需在拟竞标的幼儿园担任正园长不少于两年时间(即2023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如遇不可抗因素需中途更换园长的,应提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新聘园长需符合本次比选的园长基本条件且举办者需承担相应违约金(具体以委托办园协议为准)。
四、比选范围
1.A组:两江新区范围内2020年1月1日—2023年2月1日转普的一级幼儿园(不包括已享受两江新区零租金委托办园政策的普惠幼儿园),并在2023年2月22日中午12:00以前已提交了比选申请资料的单位或个人中比选。
B组:两江新区现存的非普惠一级幼儿园,并在2023年2月22日中午12:00以前已提交了比选申请资料的单位或个人中比选。
2.每个符合条件的参与者只有一次举办机会(含本次比选之前已通过比选或面向社会委托已获得举办权的单位或个人),若两江新区范围内有两所及以上的幼儿园属一个集团的,则视为一个整体,仅有一次举办机会。已获得举办权或获得举办权自动放弃的,不再有资格参与本次及今后该类幼儿园的举办权比选竞争。
3.本次比选以园所为单位,有两所及以上的幼儿园属一个集团的,如成功竞得举办权,一个集团仅可选择承办一所幼儿园且该集团在两江新区范围内有非普惠幼儿园的,应在公示前向教育局递交集团旗下两江新区范围内所有非普惠园转为普惠园的资料,否则取消举办权。
五、比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分相结合的原则。
3.按最后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举办者,得分最高者优先选择幼儿园场地。
六、比选办法
1.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比选。
2.由两江新区教育局和两江新区监察室安排人员全程监督。
七、比选程序:
1.资格审查。在递交申请截止日期后,指派专人对幼儿园举办者和园长资格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全部进入比选环节,拟竞标的幼儿园与参与比选的幼儿园数量比例不得低于1:3。若AB组任一组中参与比选的幼儿园数量不足,数量不足比例的组别就参与到比选的幼儿园数量较多的组别中比选,且只能参与该组别的拟竞标幼儿园竞选,不得在原组别中选择拟竞标的幼儿园(如AB组均仅2所幼儿园参与比选,则合并到A组参与比选);若合并后参与比选的幼儿园数量仍不足,则按比例递减拟竞标的幼儿园数量,无法递减的,本次比选活动取消。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由专家组按比选内容、细则进行比选。
3.按比选得分高低顺序排出拟中标人,由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及专家组根据比选结果审核确定举办者,举办者按得分高低顺序选择拟承办的幼儿园,如拟中标人放弃承办,则根据比选得分依次往后审核确定举办者。
4.公示比选结果。
5.签定委托办园协议。
八、比选内容及细则
为确保小区配套园按时开园,将对报名者进行全面考察、择优确定承办者。
1. 比选内容及细则:总计满分为100分,其中办园方案占30%、常规管理30%、规范管理10%、办园业绩10%、现场问答20%。
(1)办园方案(30分)
包括以下内容:办园思想、办园理念;远期规划、近期规划;具体措施。
(2)常规管理(参与比选的幼儿园)(30分)
队伍建设、一日活动、日常管理、办园特色。
(3)规范管理(参与比选的幼儿园)(10分)
查看近三年内参与比选的幼儿园有无重大安全事故、信访投诉、收费管理等。
(4)办园业绩(参与比选的幼儿园获得的奖励或表彰)(10分)
单位或园长及本园其他教师个人取得的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现场问答(20分)
专家组根据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提问。
2.评分办法:比选专家组现场考核评分,专家组根据每位申请者的办园方案(含现场阐述办园思路及措施)、常规管理、规范管理、办园业绩、现场问答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九、租期及履约保证金
1.承办期为两年(2023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租金为0元/平方米,租赁期满后根据办园质量和水平再确定承办者,原承办者在满足“安全优质”的前提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2.举办者中标后,必须确保在2023年9月1日准时开园,为确保开园工作及规范管理落到实处,举办者必须向两江新区公办幼儿园比选管理工作小组指定单位重庆两江新区教育管理中心缴纳办园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协议到期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因举办者原因自愿放弃承办权或不能按期开园,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且有权继续追究其违约责任以弥补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
十、双方职责
(一)业务主管部门职责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督导机构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质量、教育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收费情况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
2.将幼儿园的教育补助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按照两江新区民办普惠幼儿园补助标准和渠道给予教育经费补助,保证足额到位。
3.在办园之前,负责对其现有全部资产进行清理,将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幼儿园运营后,其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保持国有性质不变。
4.为幼儿园提供质量合格的园舍场地及开园前一次性装修和部分设备投入(因每年财政预算有差异,设施设备具体以当年实际采购为准,不足部分由举办方自行补充)。
5.如遇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按政策执行。
(二)承办方职责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园,促进幼儿健康快乐发展。
2.举办者应按国家和重庆市一级幼儿园及以上标准和要求,进行资金投入、设备配置等,确保安全和符合国家对幼儿园的环保、卫生要求。取得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相关许可,包括办学许可、法人登记证书等,开设独立账户,依法接受年度检查。
3.自正式移交之日起,承办方即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承办方承担相应责任。承办者应按承办方案做好各项开园准备工作,保证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开学。承办者主动放弃承办权或逾期开学,应承担违约责任,教育局可将承办权转给总分排名其后的申请者,依次顺延。
4.坚持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为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幼儿园,按照重庆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为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合并统一收取。
5.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办学重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接受相应的业务工作检查与指导。
6.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配备幼儿园工作人员;保证教师待遇,工资水平不低于两江新区普惠幼儿园规定教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教师配备达到重庆市一级幼儿园的专业水平要求。
7.经费实行独立行政核算,办园者在办园期间负责对园内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维修并独自承担前述维护维修费用。严格按照《重庆两江新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渝两江管发〔2017〕24号)的文件规定(若有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使用及处置国有资产,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幼儿园要提取一定比例办学收入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资助贫困幼儿。
8.保证教育用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及财政性教育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不得转租、转借、挪作他用,不得用于担保或抵押等。承担除基础及主体结构之外的修缮责任,修缮方案需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办园所需水、电、气开通(含物业)、食堂卫生许可等由举办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使用费用。
9.凡在协议期内出现违背《幼儿园工作规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办园质量低下等情况,或在协议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两江新区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终止协议的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十一、时间安排(暂定)
1.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踏勘现场时间:2023年2月15日;
2. 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中午12:00以前;
3.专家组比选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30;
4.研究确定举办者时间:2023年3月10日-3月14日;
5.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
6.签订承办协议时间:2023年3月下旬。
十二、纪律要求
1.为确保比选工作公平公正,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小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举办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参加比选,若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比选资格。如确定为举办者的,取消其举办资格,同时取消其今后在两江新区办园资格,并按比选得分排名其后的申请者确定为举办者。
十三、其他有关要求
1.委托办园协议在比选结果公示完毕后7个自然日内签订。
2.申请人在递交书面申请前应到本次比选幼儿园的现场进行踏勘,全面了解幼儿园的情况,一旦递交了书面申请,则视为踏勘了现场。
3.委托办园期间,承办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办学资格,举办权自动终止。
4.未尽事宜,以比选管理小组解释为准。
十四、比选文件的提交
(一)提交时间:2023年2月22日中午12:00以前
(二)提交地点:两江新区教育局528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杨伟023-63022487、周甜甜023-67393545
(四)文件提交要求:
1.承办申请书、举办人承诺书、书面声明、答辩人申请书(答辩人只能是举办者或行政园长)各一份(格式见附件)。
2. 参与本次比选竞争的幼儿园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各一份(须提供幼儿园等级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幼儿园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证明、近三年无违规办园被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证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办园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3.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年内企业年度报告证明;举办者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若为离退休人员还需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拟聘园长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担任一级园正园长不少于三年证明及该园的等级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4.拟竞标幼儿园的办园方案一式五份(含办园思想、办园理念;远期规划、近期规划;具体措施)。
5.参与本次比选竞争的幼儿园常规管理、规范管理、办园业绩(一并提供幼儿园或该园园长及教师取得的成绩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三部分内容一式五份,须打印成文稿形式。
6.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法人签字并加盖幼儿园公章。
7.比选文件应予密封,密封处须由申请者盖章签字。
8.比选文件(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9.申请者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比选文件或补充修订的比选文件无效。
10.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则视为无效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未密封的;比选文件内容不全的;比选文件未经申请者盖章(单位)或本人签字(个人)的;比选文件中复印件和原件不一致的;比选文件送达时间超过规定的截止时间的;比选文件字迹模糊、不能辨认的。
两江新区教育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1:承办申请书(格式)
附件2:设立举办人承诺(格式)
附件3:书面声明(格式)
附件4:答辩人申请书(格式)
附件5:无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证明(格式)
附件6:无违规办园被举报投诉查证属实证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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